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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酒政发〔2009〕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更加迫切。为了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现就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级政府积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扎实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全市小学新生接受过学前教育的比例为94.03%,居全省第五;小学阶段净入学率为99.99%,居全省第三;小学阶段五年保留率为107.34%,居全省第二;初中阶段净入学率为99.73%,居全省第二;初中阶段三年保留率为103.90%,列全省第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88%,名列全省第二;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9.34%、96.61%和89.22%,居全省第三。办学条件得到有力改善,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总体上看,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这是进一步推进教育事业深入发展,提升质量,惠及于民的良好基础。但与全国教育发达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相比,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和要求。一是教育布局结构不尽合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差,质量不高,布局调整任务重,城市学校大班额问题突出,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压力大。二是城乡、区域、各类教育之间发展不平衡,移民区教育发展水平和农垦团场教育基础条件远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成为整体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的制约瓶颈。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不高,省级示范校的"示范"作用不强,高考升学率与周边市州名牌高中学校相比,差距进一步拉大。四是中职教育占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低,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还不能较好地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五是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部分教师知识老化、观念陈旧,不能很好地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从现在到2012年,全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1.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完成。2009年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任务。农村基本实现“一乡一校”或“一乡两校”,全市形成“高中、初中向城区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集中”的办学格局。中小学由539所调整到180所左右,城区新建寄宿制初中6所,在城镇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由近70000人扩大到115000人以上,比例由40%提高到70%以上,初步形成城乡一体、布局合理、配备标准、办学条件和质量均衡的中小学布局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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