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酒政发〔2009〕145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酒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9〕84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责。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以及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服务园区和项目建设、促进全民创业等职能作用,是加快全市风电等支柱产业发展,加快移民扶贫开发等重点、难点工作的客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足地方,发挥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积极主动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抓整推”总体工作思路,切实发挥服务和监管职能,积极主动地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积极开发运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的综合调研分析,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态势、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信息,为经营者投资决策和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2.不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促进支柱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坚持大力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不变,按照“四个统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促进酒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酒政办发〔2009〕49号)精神,不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延伸服务链条,促进全市新能源、装备制造、矿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和石油化工等重点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市各类工业园区建设。
3.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构筑登记注册“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帮助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企业解决好登记注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