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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大工学院绍兴技术研究院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大工学院绍兴技术研究院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2007年11月16日与北大工学院签订的《关于共建“北京大学工学院绍兴技术研究院”的框架协议》,校市双方共同派员成立北大工学院绍兴技术研究院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并确定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考核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完成情况,对涉及专项资金使用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何中伟  绍兴市政府
  陈十一  北京大学工学院
  成 员:
  夏久传  绍兴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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