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3、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针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和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需要,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实施为8~15岁人群接种乙肝疫苗,2009年争取为14~15岁人群进行接种;为全市农村育龄妇女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免费补服叶酸;二是大力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2009年完成4000户改厕任务,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为15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为全市15岁以上城乡低保妇女实施以防治乳腺癌和宫颈癌为重点的妇女常见病免费检查。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15、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体系、妇幼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加强建设规则,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重点建设列入中央专项资金补助的龙岩市第三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加强儿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在市第一医院建立市级儿童救治分中心,在6个县(市)医院设立县级儿童重症监护室。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6、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强化无偿献血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的成果,落实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促进临床合理用血,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7、大力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完善卫生部门牵头,宣传、广电、教育、农业等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运用广播、电视、党报党刊等宣传媒体,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和卫生政策。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和宣传健康生活理念。启动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传播健康教育知识的项目,完成全市三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健康教育知识和传播技巧的培训。组织全市健康生活方式巡讲活动,《健康66条》传播活动以县为单位覆盖率达30%,全市人群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60%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