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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建立龙岩市职工维权“110”联动机制意见的通知

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建立龙岩市职工维权“110”联动机制意见的通知
(岩委办〔2009〕98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部分中央、省属驻岩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龙岩,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龙岩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巩固和提升“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信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等9家单位《关于建立龙岩市职工维权“110”联动机制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22日

  关于建立龙岩市职工维权“110”联动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龙岩,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维护职工队伍稳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决定建立龙岩市职工维权“110”联动机制,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关注民生、关注民心,构建和谐,坚持以职工为本,切实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职工权益联动维权机制,有效维护我市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为我市社会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二、主要任务

  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维权资源,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及时、有效的诉求渠道,建立上下协调、左右贯通、反应快速的社会联动维权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信访接待:职工来信、来电、来访、举报的接待;二是咨询服务:职工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咨询;三是纠纷协调:协调企业与职工的劳资矛盾,追讨欠薪;四是法律援助;为职工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服务。

  三、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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