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值班情况每日一报制度的通知
(龙政办〔2009〕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近期,我市防控森林火灾、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形势比较严峻,信息报送出现迟报、漏报现象。为克服这一薄弱环节,为市政府有效处置紧急重要情况提供可靠依据,有必要实行值班情况每日一报制度。现将实行每日一报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即日起,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和市公安局、防火办、卫生局、防汛办(汛期)等应急单位,于每日21:00前,将当日值班情况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报告形式:重大紧急信息,按规定时限及时报送;重大紧急信息应先用电话报告,随后报书面情况。当日无异常情况报“平安”。值班电话:2322584,传真:2321561。市政府总值班室及时汇总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
希望各县(市、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各单位值班人员,通过查阅《福建日报》、《闽西日报》,收看电视,收听广播,登录政府网站,收集气象信息等,及时掌握有关近日极端气候、火险、疫情、汛情等预警信息。在防火、防汛、防地质灾害、重大节庆安保等敏感时期,各县(市、区)政府总值班室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林业(防火办)、水利(防汛办)、国土(防地质灾害)、安监(安全生产)、气象(极端气候预报)等应急单位的联系,了解相关情况为及时上报重要紧急信息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