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与减免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义务提供复印、检索等服务,没有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送交档案馆、图书馆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送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单位650个,送交政府信息纸质版2436条、电子版1933条,接受现场查询人数543人。
全市各级各部门送交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单位580个,送交政府信息纸质版1862条、电子版1226条,接受现场查询人数647人。
二、存在问题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人员不落实,以致有时出现工作脱节现象。部分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公开单位统计工作的检查、督促不够,部分单位工作责任没有落实到人,个别单位统计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没有进行工作移交,统计数据无法及时准确汇总报送。
(二)没有将全部公开单位列入统计范畴,统计数据存在较大误差。部分县(市、区)不按系统操作规定添加用户,仅汇总统计辖区内部分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个别县(市、区)仅汇总统计2-3个单位数据,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有较大误差。
(三)填报统计数据没有认真核实、分析,统计数据较杂乱。报送系统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的办法,部分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辖区内各公开单位上报的数据未进行必要的核实、分析,只是简单地汇总上报,出现季度报表屡次修改的情况。部分单位填报不认真,没有按照统计指标要求进行填报,如:将整个网站的访问量,当作“专栏页面访问量”统计。
三、有关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是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量化分析问题,规范推进工作的必要措施,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基础。统计数据准确与否,直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8]207号)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