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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南平市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6、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强化无偿献血工作,落实血站质量管理规范,促进临床合理用血,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7、大力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完善卫生部门牵头,宣传、广电、教育、农业等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在新闻媒体设立公益性的“健康栏目”,普及健康知识和卫生政策。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创建“行动”精品社区,倡导和宣传健康生活理念。启动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传播健康教育知识的项目,完成三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健康教育知识和传播技巧的培训。《健康66条》传播活动以县为单位覆盖率达30%,全市人群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60%和40%。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广电集团、闽北日报社;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
  18、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发展建设、公用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009年按人均经费不低于15元安排。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
  19、继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全市卫生应急救治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部门沟通、协调和互动机制,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制定和完善应急总体预案和各项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各类专业队伍和专家库建设,强化培训、演练,提高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应急所需。加强市、县(市、区)120急救中心的网络平台建设和信息通讯手段。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配合单位: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
  20、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各县(市、区)选择1所公立医院开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等有效形式,明确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委编办、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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