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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南平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三、清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量情况;
  2.R&D经费支出、用途及来源情况;
  3.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
  4.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

  5.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
  6.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
  7.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情况;
  8.政府给予研发活动的税收减免情况等。
  四、清查的时间及进度安排
  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整个清查工作前后将历时3年,具体时间安排为:
  2009年:9月底以前完成清查方案的设计、试点等前期准备工作;10月底以前完成摸底调查,确定调查对象;11月底以前完成调查工作的布置和调查员培训。
  2010年:1-3月开展基层调查;9月底以前完成调查资料的上报、审核和汇总;10月底以前发布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
  2011年:12月底完成R&D资源清查的数据库建设和资料开发工作。
  五、清查的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R&D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委共同牵头,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经贸委组成南平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清查总体方案和相关部门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各地都要成立相应的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地的R&D资源清查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省上的要求,清查工作的部门分工为:
  市统计局:负责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相关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调查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普通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的调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清查经费落实方面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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