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09年10月中旬-11月中旬)
1、各地、各学校要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印发至每一个干部和教师,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2、各地、各学校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全面部署督导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改(2009年11月中旬-2010年1月底)
1、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地各校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上的规定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梳辫子,找原因,纠正问题。
2、制定具体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各地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整治,力争在短时期内取得初步成效。
3、各市、州将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专项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6110549)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处理问题(2010年春季开学-4月底)
1、省专项督导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抽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检查各地自查自纠,规范办学行为的效果。
2、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存在的问题不进行纠正,听之任之的地方,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巩固结果(2010年5月-10月)
1、对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宣传推广各地成功经验。
2、积极推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巩固成果。
附件:四川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四川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涂文涛 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
何绍勇 省教育厅副厅长
朱丹枫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东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狄志军 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