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进入永久性校舍有关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09〕393号)
各市州教育局:
目前,我省灾后重建学校已全面开工,部分校舍即将竣工并陆续投入使用,为了确保师生健康、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做好学生进入永久性校舍前后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舍装修管理。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09】22号)中有关学校灾后重建建筑设计装修的《指导意见》,校舍装修应当坚持“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装饰材料,不得采用高档材料。特别要严把装饰材料质量关,防止因装饰材料环保指标不达标而危及师生健康。
二、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切实做好校园绿化、校园文化等校内环境建设,努力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校园绿化应结合建筑景观统一规划设计,因地制宜选择材料。不得使用豪华、繁琐的景观设计方案,不得选择名贵花木。
三、坚持按标准配备教仪设备设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标准,配备教学仪器、图书和体育卫生艺术等设备设施,以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同时,严禁超标准配置,特别要充分考虑今后的运行成本,防止出现因学校公用经费等原因,造成仪器设备闲置的现象。
四、提前做好重建学校的师资配备。根据重建学校的点位、规模等实际情况,提前制定重建学校师资配备方案并加快组织实施,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课程设置要求等,确保重建学校的教职员工全面到位。
五、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和管理。重建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将更加完善,寄宿生也将有所增多,势必增加学校的公用经费支出。要教育和引导师生爱护学校公共设施,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开支,以降低学校的运行成本。
四川省教育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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