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主城区小学生跳踢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渝体[2009]53号)
主城区体育局:
现将《2009年主城区小学生跳踢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规程积极组队参加比赛。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罗盛荣 联系电话:63865512)
2009年重庆市主城区小学生跳踢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2009年4月25日
(二)地点:沙坪坝区体育馆
二、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沙坪坝区体育局
三、参赛范围
主城区有条件的小学
四、竞赛项目
踢毽,长绳,双摇短绳跳,单摇穿花短绳跳,双人单摇短绳跳。
五、组队要求
(一)参赛队报总领队1人(由区县体育局或教委同志担任),领队1人(由校长担任),教练员2人,运动员共20人(长绳男女共8人,其中女运动员不得少于3人;短绳双摇跳和单摇穿花跳男女各3人,双人单摇跳短绳男女各2对;踢毽男女各4人),所有队员均可兼项。
(二)参赛运动员须是在籍在校、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及格、经医疗单位证明身体健康的小学生。
(三)参赛单位必须参加短绳、长绳及踢毽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半径为1米的圆圈一分钟定位双摇短绳跳、双人单摇短绳跳单摇穿花短绳跳(一个单摇、一个前交叉)。
(二)半径为1米的圆圈一分钟定位对脚踢毽。
(三)3分钟跳长绳(2个绳人之间距离3米)。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按单项成绩相加之和,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遇总分相等,按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按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二)各单项录取前八名(1-3名为第一名、4-6名为第二名,依次类推),长绳录取前八名(1-2名为第一名、3-4名为第二名,依次类推)。按9、7、6、5、4、3、2、1×2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