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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三)当学校停课时间超过7天,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估。达到复课条件的,由当地卫生部门商教育部门,报请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课。

  复课前,学校必须在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重要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

  复课时,所有居家观察的学生应主动向学校提交在家休息期间的体温测试记录。因患甲型H1N1流感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复课后,学校应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继续加强晨检、午检和晚查健康工作,并做好详细登记。同时,做好因病缺课、缺勤师生登记追踪随访工作。每天向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全校师生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14天后视当地甲型H1N1流感疫情,按当地卫生部门的意见开展下一步防控工作。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收到本通知后,于国庆节放假前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广泛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让广大家长知晓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呼吸道传染病。国庆大假期间学校应要求家长主动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国庆大假期间避免带学生外出旅游、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假期中每天早晚对学生测量体温,并做详细记录,返校时上交学校;若在假期中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时,要在及时带往正规医院诊治,并尽快将学生患病信息报告学校,学校收集汇总后按规定及时上报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

  五、各高校要切实做好国庆大假这一重点时段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学校要本着“内防扩散、外堵输入、积极应对、科学防控”的原则,根据所在地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形势和生源结构,可调整本学期教学计划,将国庆大假延至寒假一并放假。学校在国庆大假期间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户外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大学生的业余生活,鼓励学生在学校活动,避免与外界接触和参与社会人群高度聚集的活动,尽可能防止因国庆大假人员大流动而导致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

  六、实行隔离医学观察的学校和灾区学校,要切实加强食品饮水卫生安全工作。当地卫生监督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帮助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的卫生质量关,为被隔离师生和灾区学校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和饮用水,严防出现学校食物中毒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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