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晨检、午检和住校学生晚查健康,以及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师生,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之内)上报当地疾控部门,并采取果断措施将其隔离观察,待卫生部门明确诊断后,再做处置。在卫生部门未作出诊断前,被隔离人员7天内不能离开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期间要严格做好体温和健康监测和生活保障工作。
中小学校若无法解决足量、规范的隔离观察场地时,应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申请当地政府帮助解决。
三、进一步规范学校停课和学生隔离观察工作。已出现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疫情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及时向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停课。学校停课和学生在校观察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学生家长来访或电话咨询,做好解释工作,稳定家长情绪,维护学校秩序。
(一)学校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
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师生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停课期限;停课期间内,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二)发生校内感染疫情停课的学校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由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学生中有发热症状的或与甲型H1N1流感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必须分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无症状的住校学生不能离开学校,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学生自觉在校内安全区域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做好详细记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隔离观察;无症状的通校生由学校负责通知每一位家长必须将学生居家隔离观察7天。每天对学生进行体温测试和健康监测,并作好记录。居家隔离期内不能与外界接触。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与每个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若出现异常情况,家长应及时将学生带往正规医院诊治,及时向学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