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川教〔2009〕227号)
各市(州)教育局、卫生局,各普通高校:
自9月2日成都市西南航空专修学院新生首发甲型H1N1流感以来,截止17日我省已有成都、绵阳、内江、乐山、眉山、自贡、南充、资阳、广元、达州、巴中、遂宁等十二市的76所大中小学校学生发生甲型H1N1流感,累计确诊病例为500例。全省累计确诊病例为706例,学校确诊病例占全省确诊病例的71%。全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各地、各校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但通过近期督查,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学校晨检、午检、住校学生晚查健康工作不严格、不规范;个别学校出现疫情后未按防控规定操作执行,该停课的未停课,该隔离观察的未严格按隔离观察的规定执行,甚至个别学校将与甲型H1N1流感患者密切接触的学生由家长接走,导致异地发病。部分学校没有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制定本校科学性、规范性且操作性强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一旦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学校无法积极应对,科学防控。
针对以上问题,按照《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庆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再次对进一步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各校认真执行。
一、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所辖学校认真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已下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完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在预案中要明确应对疫情出现时的药品、物资、消毒用品及隔离观察场地,被隔离观察人员食、宿准备等具体内容的安排和应急响应,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措施到位。
高校要切实落实我厅与各高校签订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特别要做好防控工作所需的药品及各种物资,应备有充足、规范的隔离观察察,一旦出现疫情则能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