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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

  因填写错误等原因需要更换的,由市体育局出具书面申请连同旧证报总局竞技司,经批准后方可更换。因保管不善,导致等级证书丢失的,由裁判员领取单位出具书面申请,连同批文报市体育局,再由市体育局报竞技司,经批准后方可领取新证。
  第四十二条 所有证书均由国家体育总局免费提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裁判员等级证书相关的费用。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相
  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重庆市体委发布的《重庆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渝体〔2000〕3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裁判员等级证书需求表

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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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证书名称

数量

备注

一级裁判员证书

 

 

二级裁判员证书

 

 

三级裁判员证书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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