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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


  4.建立和完善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根据课程改革要求,加强学校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建设,形成多种形式的专业支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及时解决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四)新课程教材管理与课程资源开发

  1.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坚持适合适用的原则,在国家课程目录内按科学公平的原则,建立教材选用与管理机制。

  2.积极倡导各地和学校引进、开发多样性的选修课程校本课程资源,建立校际之间资源交流与共享机制,发挥课程资源的最大效能。

  3.各级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对师资、场地、设备、资金等资源进行统筹优化,充分发挥整体效益。

  (五)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1.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构建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和综合评价监控体系,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

  2.探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研究能力、课程开发能力及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

  3.建立促进学校发展的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学校评估机制。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为契机,引导学校对办学理念、办学模式、课程实施、教学要求与教学制度、师资水平、学生发展等方面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自我评价;引导社会各界对高中教育正确定位和正确评价,逐步建立家长、社区参与评估学校的机制。

  4.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开展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适应的高考和高校招生录取方案。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力争在2010年秋季新课程实施时同步出台。

  (六)加强课程改革的科研工作,发挥课题科研在课改中的作用

  1.成立课程改革工作课题研究组和学科专家组,对课程改革的重要工作开展专题研究,为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政策依据和指导服务,并发挥课题组、学科专家组对课程改革实践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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