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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意见
(川教〔2009〕222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川委发[2009]15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川城乡治[2009]1号),现就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关系我省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是当前我省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环境治理的根本在于人的文明意识的增强和综合素养的提高,学校作为传授知识的场所、弘扬文明的阵地、培育人才的摇篮,不仅要营造自身优美宜人的校园环境,而且还要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起到示范促进作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是我省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爱环境、讲卫生、讲文明的社会新人和提高民族素质的基本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总结巩固前阶段集中整治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深入地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不断取得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新成效,为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推进“两个加快”做出新贡献。

  二、明确目标,力求治理实效。

  1、基本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安排、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创建整洁优美、安全环保、文明和谐校园为主要内容,从加强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管理制度措施入手,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以下简称“四化”)标准,科学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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