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生体检。在招生录取时,我厅已明确要求州县有关部门要在县级以上医院对藏区学生进行体检。学生到校后,学校要全面掌握学生体检情况,根据有关资料和学生实际,由学校依据本校规定酌情决定是否需要补检或复检。若需补检复检,体检费用不得向藏区学生收取。
六、文化测试。藏区学生文化基础知识参差不齐,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培养工作,根据试点经验,我厅将统一制卷对学生进行基础知识测试。测试由市、州组织进行,学校按市、州教育局要求实施。同市、州的学校在我厅要求范围由市、州确定统一测试时间。测试工作结束后,市、州应在一周内将测试结果(见附件四、五)上报我厅职成教处。
七、统计分析。藏区学生到校后,各地各校要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统计(见附件二、三),并由市、州教育局将学生统计表及花名册于9月30日前上报我厅职成教处。学生因故辍学或不符合招生条件需劝其退学的,学校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市教育局要及时与相关州教育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学校做好处置工作。学生辍学和退学处置要注意与学生和家长沟通,由学校报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报我厅备案。
八、专业调整。由于藏区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对专业特点了解不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趋同扎堆的特点,各校要对学生进行明确的专业介绍,包括专业特点、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和就业前景等,以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学校可根据学生特点、本人要求和本校专业实际,在本校范围对学生的专业适当调整。不能满足学生专业调整愿望的,要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观。学校对藏区学生要按专业分班开展教学活动,是插班就读还是单独编班,要从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育管理考虑,经过一段时间适应后,要逐步做到与内地学生混合编班。
九、加强德育。各地各校要按我厅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和《
关于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当前,特别要针对全校师生实际,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使广大师生增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共同发展的意识,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在学校大力营造民族团结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