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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学校开学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五、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要于新学年开学老生返校报到、新生入学报名时对学生进行体温测试和身体健康状况巡查;无条件开展检测体温的农村学校要严密监测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学生身体健康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寄宿制学校要负责从学生进校开始连续7天测试体温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并做好记录。

  六、开学后原则上不安排大型集体活动,对个别特殊情况(如新生军训、开学典礼等)应本着“非必须、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活动,并做好相应的防控方案和具体措施。

  七、各级各类学校于开学后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清扫校园环境,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教室、宿舍、图书室、食堂等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随时通风换气,定期消毒;切实做好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为师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和饮用水;开学第一周之内,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投及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八、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后应主动与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联系,随时了解掌握本区域甲型H1N1流感疫情,根据疫情发生情况,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随时启动学生晨检、午检制度,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零报告制度。开学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师生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切实加强住校学生的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

  九、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密切配合,帮助、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卫生疾控部门要主动为学校提供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技术支持;各级卫生疾控部门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在新学年开学时组织力量主动到所辖学校,免费帮助学校做好老生返校报到、新生入学报名时的体温测试、健康监测工作;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于开学前和开学初对所辖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帮助学校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配合、积极响应,切实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卫生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十、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信息互通,资源整合,行动一致,联防联控;各级卫生疾控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医疗部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将本地区或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同级卫生、教育部门,同时将疫情信息及防控要求及时通报给所辖学校;学校要指定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报告人,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相关信息,以便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分析现状,制定对策,科学防控,积极应对,切实做好新学年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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