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假期补课的紧急通知
(川教函[2009]444号)
各市、州教育局
近来,我厅多次接到学生和家长来电,反映一些地方的少数学校假期补课,并收取补课费。这些行为违背了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愉快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现就严禁中小学(高三年级按有关规定执行)假期补课通知如下:
一、各地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严禁中小学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补课,严禁违规收取补课费。坚决禁止学校和教师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外所办的各种补习、辅导班等。
二、所有公办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将学校的教室、设施设备等教育教学资源租借给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办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