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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办公室关于宜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办公室关于宜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宜府办字〔2009〕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办公室《宜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宜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办公室  2009年7月)

  一、市教育局
  负责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具体组织实施和总协调。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目标、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实施办法;整合与中小学校舍安全有关的各项工程及资金渠道,统筹提出资金安排方案;组织编制和审定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和校舍信息系统;协调处理跨县市跨部门重要事项;编发工作简报,推广先进经验,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二、市发改委
  负责将校舍安全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具体负责申报全市年度建设计划,争取上级发改委专项建设资金;负责对校舍建设立项的审批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市财政局
  协同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核各县(市、区)工程建设资金预算;负责统筹、安排市级工程建设资金;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工程进度,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负责组织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和评估。召集全市相关人员参加省里组织的技术培训。组织学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编印的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技术指南、校舍加固改造技术指南。落实校舍改造建设规费有关减免政策;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对中小学校舍建设进行管理,督促各地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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