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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建设第十三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的通知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建设第十三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的通知
(渝体[2009]144号)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健康重庆”的决定》(渝委发[2008]36号),加快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市群众健身的场地设施条件,经研究,决定在2009年实施第十三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以下简称路径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路径工程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路径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重庆市2009年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拟定本地的实施方案,做好工程选址、落实管理维护单位、场地建设等工作。
  二、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在路径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完工后,主动邀请质检等相关部门对场地建设和器材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确保路径工程质量和群众健身安全。
  三、在路径工程选址和建设安装过程中,要注重与城市发展规划相配套,与周边环境及绿化相协调,做到不扰民、不损坏原有绿地。
  四、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或单位,在市体育局捐赠器材的基础上,落实配套资金、增设健身器材,扩大健身场地规模,提高健身场地建设档次,逐步形成健身活动多样化。
  五、各区县体育部门要与管理维护单位签定管理维护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将路径器材落到管理单位产权管理范围,督促管理单位切实承担起对路径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责任,防止偷盗及人为破坏,确保其完整与安全。
  六、路径工程建设完工后,要及时建立和完善路径工程台帐和档案,督促管理单位做好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七、市局将对各地区路径工程建设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抽查,对没有认真履行要求,没有落实路径工程日常管理和维护责任的,将取消今后的路径援建资格。
  八、路径工程完工后,各区县体育部门及时将《2009年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备案表》及每个工程完工后的照片2张(6寸)报送市体育局群提处,联系人:黄波,电话:63893447,传真:636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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