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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总工会:参加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对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商和调处;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形成企业关爱员工、员工回报企业的良好氛围。

  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引导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生产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反映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意见建议及合理诉求;参加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对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商,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 市经贸委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经贸委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确定1名干部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可由全体成员出席,也可根据会议议题由部分成员出席或邀请非成员单位代表出席。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后印发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办。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主动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汇总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并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各成员单位。

  五、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林素琼(市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
  凌郑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建新(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兆阳(市民政局副局长)

  郑义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庄 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仁淮(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余 晖(市建设局副局长)

  林益平(市交通局副局长)

  余志生(市外经局副局长)

  肖卫星(市国资委副主任)

  沈祥开(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志望(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张平生(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东平(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天河(市工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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