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阳光金峰公寓停车收费问题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09〕036号)
南京信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阳光金峰物业管理收费主体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阳光金峰公寓物业停车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停车管理服务费以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露天车位停车为150元;地下车库业主共用平面车位停车为300元,业主专用机械立体车位停车为130元。有专人管理的封闭式共用车库停车,自行车为5元,助力车、电动自行车为10元,摩托车为20元。小汽车临时停车收费按宁价房[2005]5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