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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调整黑龙滩灌区工业及生活供水价格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调整黑龙滩灌区工业及生活供水价格的批复
(2009年11月13日 川价发[2009]190号)


四川省都江堰黑龙滩灌区管理处:

  你处《关于调整黑龙滩灌区城镇工业及生活供水水价的请示》(黑处发[2009]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4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你处供水成本,综合考虑对城市工业企业和供水企业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对你处工业及生活供水价格作适当调整,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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