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万鑫煤矿扩建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9〕511号)
万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送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万鑫煤矿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万州安监文〔2009〕6号)已收悉,依据《
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万鑫煤矿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万鑫煤矿(原高洞煤矿)始建于1970年,2005年核定生产能力为30Kt/a。2006年关闭列为关闭整合矿井,渝煤整合办〔2008〕149号同意按照煤矿建设程序继续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建设符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整合工作的通知》(渝府〔2009〕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2)的要求,矿界范围内煤层赋存条件较好、煤层稳定、储量可靠,具有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1193Kt。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有利于解决当地就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意该建设项目立项。
二、万鑫煤矿矿井建设生产规模暂定为40Kt/a,矿井服务年限约10.9年。
三、万鑫煤矿建设项目应据此向市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属范围,依法取得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