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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当前在建设森林重庆中存在“三大问题亟待解决”》的回复函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当前在建设森林重庆中存在“三大问题亟待解决”》的回复函


刘绍璋先生:
  市政府办公厅批转的您的《当前在建设森林重庆中存在“三大问题亟待解决”》(《重庆统战人士舆情》[2009]-11),我局于2009年1月22日收悉,在此非常感谢您对重庆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支持和对森林重庆建设的关心。您在文中提出的三个问题,我局经认真研究,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一、重庆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直辖以前一直存在建成区建筑密集、人口密度大、都市区绿化指标偏低的现象,1997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仅为17.85%和18.91%,在全国属较低水平。直辖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属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市园林局引导各区县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通过开展拆危建绿、拆围现绿、见缝插绿工作,开展创建园林式街道、园林式社区、园林式单位的园林三创活动,开展主城区创建国家山水园林城市、区县创建国家和市级园林城区等一系列建设、创建行动,极大地推进了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特别是通过2006-2008三年国家山水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和“碧水、蓝天、绿地、宁静”四大行动的开展以及森林重庆建设的启动,使重庆园林绿化建设取得跨了越式发展,城市生态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截至2007年底,我市建成区园林绿化三大指标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分别达到29.97%、27.03%和15㎡(数据来源于2007年建设部门统计年鉴,08年园林绿化新增面积达到1300万平方米,但因建成区面积以及人口具体数字尚未公布,故未得出08年建成区最终绿化三大指标数字),并且已建成3个国家园林城区、2个国家园林县城,1个国家园林城镇。相信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通过城市森林工程的建设,必将能够建成更多质量优异、景观效果显著的城市绿地,建成更多的国家园林城区、县城、城镇,直至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宜居城市。
  二、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城市综合功能的逐步完善过程中,绿化用地有时受到了一些影响,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毁绿、占绿现象。为确保城市生态体系不受破坏,使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我局一方面根据《重庆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重庆市主城区森林工程规划》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主城区规划绿地地块,同时指导各远郊区县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永久绿地范围和面积;另一方面不断加强《重庆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宣传,在全市上下形成爱绿、护绿意识;并不断完善城市园林绿化执法体系,加大对毁绿、占绿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用地性质转化和临时占绿审批程序,保护现有园林绿化成果。
  三、我局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群落结构和品种的多样性,除在苗木上要求各苗木生产单位和园林绿化科研单位根据气候条件加强引进培育适宜于重庆栽植的新优园林绿化树种,同时也要求各单位重视乡土树种的使用和培养,并且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城市森林工程建设的需要,组织专家编制完成了《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有力的推进了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向多样性、地带性方向发展。目前我市常用园林绿化树种已达到190科、754属、1650余种(含亚种、变种、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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