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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4.体现绿色增长原则。要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5.体现共建共享原则。要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
  二、主要任务
  1.编制全市总体发展规划
  “十二五”规划是“十二五”期间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总体性、纲领性规划,是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根据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编制总体规划要围绕进一步促进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挥区域功能,科学确定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2.编制专项发展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
  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点以及“十二五”总体规划框架的需求,有关部门要编制重点产业、特定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3.编制区域规
  按照全市总体规划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做好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三、工作安排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底前)。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部署;各县(区)、各部门研究提出本地区、本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12月中旬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初步形成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研究提出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的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政策和措施等,12月末报省发展改革委。
  第二阶段(2010年初至2010年5月)。开展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起草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战略重点、重大项目、保障措施等,形成规划框架。围绕规划框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于2010年5月底前报市发展改革委,为起草总体规划做准备。
  第三阶段(2010年6月至2011年初)。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2010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完成全市“十二五”规划(草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组织完成各专项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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