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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9〕137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实现全面振兴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对于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加快推进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国家和省政府要求,我市将在今年年底全面展开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保持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快改革、开放和创新为强大动力,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抓住战略重点,把握主攻方向,探索有效途径,加快推进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1.体现加快发展原则。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突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主题,在新的起点上谋划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新蓝图,加快培育支撑未来发展的新兴产业,继续保持实施振兴战略以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努力实现新的跨越,加快形成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新的增长极。
  2.体现统筹兼顾原则。要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的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3.体现创新驱动原则。要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形成竞争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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