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市人大第三届第二次会议第48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规划局:
渝北代表团张雪代表的《关于保障城市绿地规划建设实施的建议》(第480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将有关协办意见函告你局,供你局办理建议时参考。
一、关于严格绿地控规的建议。绿地规划是实施绿地建设的关键步骤之一,在现有的城市绿地规划中我市严格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执行,并专项编制了《重庆市都市区绿地系统规划》和各区县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这些规划在近年我市开展的创建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森林工程等工作中起到了较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为了开辟城市开敞空间,提高城市绿量、绿化景观效果,在我市重要的主干道两侧、节点等区域,按照市委、市政府“森林重庆”、“宜居重庆”发展战略要求规划布置了相应的绿带、绿点等,这些绿带、绿点正在逐步实施建设中,为城市街景添绿、增靓发挥了重要作用,“推窗见绿,开门见树”这一市民的美好愿望正在逐步变为现实。但是,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科学规划绿地,提高绿地的规划质量,切实发挥绿地的公益作用,满足绿地的服务半径要求,在规划绿地的质和量上有更大的突破和发展。
二、关于确保绿地建设的建议。近几年我市在绿地规划执行过程中的确存在较多问题,如规划绿地调整的程序、范围、权限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不够完善,使得一些规划绿地被非法侵占或挪作它用。为此,市政府在2008年出台了《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118号),明确提出了“禁止将公共绿地调整为其他用地(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除外)”的规定要求,这无疑给规划绿地上了一把最为有力的保险“锁”,我们将协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管理好规划绿地,维护规划绿地的严肃性,并且我们将集各方之力量加快规划绿地的建设进程,尽快将规划绿地变为现状绿地,以服务于市民大众。
三、关于健全绿地监管和处置机制的建议。现行规划绿地监管出现的问题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在《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更为严格的控规修改调整程序、分级管理制度、专家审议制度、公众参与以及违法查处办法等管理法则,在今后的规划绿地管理中我们将严格按文件规定办事,并希望人大等监督机构能够介入到过程管理,多管齐下,接受各方监督,防患于未然,以确保规划绿地这一社会公共资源不被随意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