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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区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区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51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我市主城区已列入2008年度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范围。这次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是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后的第一次执法检查。为确保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区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陈长兴
  副组长:
  任 勇  市政府
  赏建华  市国土局
  成 员:
  叶 根  市公安局
  徐建璋  市监察局
  邹欢昂  市国土局
  张顺建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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