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市人大三届二次会议第1400号建议协办的意见
秀山县人民政府: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王烈君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秀山自治县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议》(1400号)收悉。现将我局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在办理建议时参考。
我市包括秀山县在内的一些区县,因为地理位置、资源条件等因素限制,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较后,自主财政收入相对较少,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相对不足,城市形象提升缓慢。为切实帮助远郊区县发展城市园林绿化,我局作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也在积极思考对策。一是主动建议远郊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派干部到我局挂职锻炼学习,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加强宏观管理能力。二是依托我局专业技术职业培训基地以及基层园林绿化专业施工、管理单位,面向远郊区县免费提供专业人员、技术工人的培训,增强有关区县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技术性。
同时,我局也在积极争取加大对远郊区县的资金投入的政策支持。市政设施建设经费(包括园林绿化经费)实行市区(县)财政两级管理,每年由市建委和市财政局统一切块安排至市级部门(市园林局、市市政委等)和区县,我局未掌握区县经费计划安排权。按照我市现行财政管理模式,我局没有资金下拨远郊区县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重点给予行业指导及技术支持。尽管如此,我局仍积极向市政府建议,并协调有关部门,对远郊区县建设公园给予经费补助,目前的标准是50至100亩补助50万元,100亩以上补助100万元,凡是符合相关标准并履行相关手续的新建公园都可以申请补助。因此,我局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增强对远郊区县城市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