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市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298号提案协办的意见
北碚区政府:
李军委员提出的《关于规划重庆缙云山竹海养生文化公园的提案》(第1298号)收悉,现将我局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在办理提案时参考。
缙云山是缙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规划、保护、建设、管理必须符合《
风景名胜区条例》和《
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的有关规定。《缙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于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应当符合《总规》。2008年11月,建设部同意我市组织修编缙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修编工作未完成前,应继续执行原来的《总规》。
从李军委员的提案来看,在缙云山竹海规划养生文化主题公园,无法确定其建设的具体范围、规模、强度、内容,以及是否会对缙云山的地形地貌、植被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也不知道是否考虑过与《总规》的衔接。因而我局不便发表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