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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风险意见的通知

  2. 相关企业全力应对。企业要牢固树立自救为主的意识,立足内部挖潜、“瘦身强体”,增加资金储备,全力保障正常运转。要通过应急互助基金和企业间相互救助,着力解决资金临时周转和短期保障问题;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的企业应积极寻求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等措施解决资金危机。要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生产运行、资产负债等情况,对经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而新获得的银行信贷资金应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监督。
  3. 金融机构全力保障。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维系企业资金链安全的重要意义,建立以主办银行为组长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做到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协同应对、妥善处置,对风险企业不搞“一刀切”,不搞“急刹车”,特别是对重点骨干企业要给予全力支持,做到不抽资惜贷、不增加担保条件、不增加财务负担,并积极采取基准利率下浮等让利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金融机构在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风险方面的工作业绩与地方财政存款挂钩,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三)落实保障措施。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要落实保障措施,推进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风险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 创新融资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入股我市企业,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和层次。金融机构要开发更多适合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工作,加快推进规模扩容,更好发挥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各级企业和金融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保持合理融资结构,逐步建立以本地银行融资为主的信贷融资体系。
  2.完善担保体系。加快构建完善抵(质)押、联保、互保与担保公司担保相结合的新型融资担保体系。金融机构要加大支持力度,切实提高贷款抵(质)押比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鼓励组建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逐步形成混合型担保体系。积极引导企业优化互保结构,逐步化解现有不合理的担保体系,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3. 强化帮扶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形成帮助企业解困的长效机制和良好氛围。建立应急救助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和袍江新区管委会要争取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应急过渡担保。建立企业应急互助基金,提高应对风险能力。健全政策解困机制,结合重点骨干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理顺互保关系、减轻企业负担、增加资金供给等方面的政策意见,并积极帮助企业办理权证不齐等问题,增强融资抵(质)押能力,合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完善管理服务机制,经常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及时掌握生产经营动态,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管理创新,加快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和精益化管理模式,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其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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