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 推进主辅分离。把推进重点骨干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作为提升产业集群的重要抓手,各重点培育的产业集群今年都要确定试点企业,并加大推进力度。
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4. 打造品牌高地。加大区域品牌的培育、宣传力度,重点培育的产业集群都要争取成为省级以上区域品牌。办好中国(柯桥)国际纺织品博览会、中国国际袜业博览会、嵊州领带节等专业性节会,提升集群整体形象。加大集群内企业品牌创建和经营力度,打造若干个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知名度的优势品牌,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争取品牌纺织品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2009年争取新培育国家级品牌8只。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质监局、工商局、外经贸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三)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 研发平台。重点加强中纺院江南分院、浙江现代纺织工业研究院、北大工学院绍兴技术研究院等平台建设,明确各平台研发重点,争取创建1家国家级纺织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强化纺织高新技术研发转化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每年实施10项以上行业关键及共性技术研发专项,其中争取实施1-2项共性关键技术招标攻关,着力突破一批纺织产业技术瓶颈。每年安排一批重点纺织校企产学研合作专项,加快先进纺织科研成果在我市的转化落地。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经贸委等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 市场平台。加快中国轻纺城提升发展,努力将其建成为国际纺织品贸易中心、展示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更好地发挥区域带动力;加强诸暨大唐轻纺袜业城、嵊州领带城等市场改造提升,推进有形市场与电子商务等无形市场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创新市场交易方式,实行市场错位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 物流平台。依托纺织专业市场,重点推进柯桥纺织物流中心建设,使其成为区域采购中心、仓储中心和配送中心;推进袍江、诸暨大唐、嵊州等物流仓储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发展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4. 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与纺织产业有关的营销、会展、策划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建设国家级检测平台等5个左右面向中小企业、功能完善、服务能力较强的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产品设计开发、质量检测、人才培训、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四)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1.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纺织企业的自主研发水平,规划期内争取新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20家,其中2009年4家。加强新产品开发,争取纺织新产品产值率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左右。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 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规划期内培育100家纺织重点企业,包括50家重点骨干企业、50家成长型企业,明确企业发展目标,实施信贷、土地、财税等配套政策扶持。规划期内争取新培育销售超10亿元企业20家以上,其中2009年3家以上。积极发挥大企业对产业集群提升发展的带动作用,形成技术研发能力强、自主品牌优势明显、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发展格局。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加强企业管理创新。实施管理创新行动计划,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风险防范,2009年重点推进“百企强身”工程。加快以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纺织产业,积极推广实施ERP管理,重点是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的信息化,每年创建20家以上信息化示范企业,培育10家以上精益化管理示范企业。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4. 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支持企业加强营销网络建设,通过连锁经营、虚拟经营等方式拓展市场,进军高端领域。鼓励有实力的纺织企业“走出去”,通过境外注册、设立产品营销窗口或生产基地等加快外向拓展步伐。鼓励自主品牌纺织品出口,其出口占比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外经贸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5. 加快推进集约发展。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数码印花、气流染色、太阳能集热利用等先进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009年实施10项以上纺织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争取每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达到20家以上,纺织行业中水回用率从目前的25%左右提高到35%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 加强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各级财政规划期内投入纺织产业提升发展专项资金8亿元,重点用于扶持重大项目、创意产业、高新技术研发及应用等。制订出台信贷支持纺织等重点产业提升发展的政策意见,金融机构每年新增工业贷款25%以上用于纺织产业提升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财政局、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 规范行业发展。组建绍兴市纺织行业协会,并逐步组建相关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协会功能。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 重视人才培养。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实施企业高管人员千人培训计划,2009年争取培训1000人次以上。加快培养和引进纺织产业提升发展急需的设计创意、技术研发、经营管理等高层次人才,加强纺织技工队伍建设,为产业提升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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