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力推进清洁生产。重点耗能企业和省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分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对全市3000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 和省级以上重点污染源企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三)做好重点环境问题的持续整治工作
1.开展曹娥江水域排污口整治。加快实施绍兴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外移工程,进一步清理曹娥江沿线主体水域点源排放口,推进污染源截污进管工作。
2.按计划推进绍兴和上虞污水处理厂出水提标工作,切实加强对进管企业进管水质的监管。
3.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完善污水预处理设施、工业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固废贮存及处置设施,推进生态化改造进程。
(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1.严格工业污染总量控制。新建、改建印染、化工等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替代比例不得低于1∶1.5;实施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的削减比例要达到15%以上。
2.加强污水达标整治。深化污水“进管达标、处理提标”专项行动。规范企业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建立台帐,加强管理,提升处理能力,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规范化管理。依法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实行“一厂一档”动态管理。
(五)开展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1.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与城镇污水处理厂临近的乡镇和行政村,要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实现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
2.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疏浚淤积严重的农村河沟池塘,建立长效保洁管理制度,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沟池塘用途,努力恢复其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六)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
1.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合理规划和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面开展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加快推进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实施绍虞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规划,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地表水市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稳步提高,萧绍边界重点监控断面水质基本消除劣五类水。
3.加强对萧绍边界顾家荡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维护管理,定期监测绍虞平原河网水质,逐步完善监测内容。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