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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绍虞平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深入开展污水“进管达标、处理提标”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污染防治机制,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开展印染与化工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国家、省、市级重点污染源企业“一厂一档”资料齐全规范;
  6.印染与化工重点企业全面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上传率、准确率均达90%以上;
  7.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飞行监测”达标率达80%以上;
  8.80%以上的国家、省级重点污染源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三、工作内容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以及《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绍政办发〔2008〕17号)的规定优化产业布局。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升发展纺织等五大产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绍政发〔2009〕18号)精神,做好纺织、机械电子、节能环保、医药化工、食品饮料等五大产业的提升发展工作。
  2.严格执行《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及印染与化工行业有关准入政策,实施建设项目“环保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项目的发展。
  3.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印染行业“染整革命”,加快对现有染整设备的技术改造,开发尖端印染加工技术。关停和淘汰一批印染化工等污染严重企业和重污染项目。
  4.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加快区域内袍江新区、绍兴经济开发区、绍兴县滨海工业区、柯桥经济开发区、上虞经济开发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等6家省级开发区(新区、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步伐。
  (二)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1.扎实推进减排工程。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核查、预警、考核和公告等制度建设,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加强对工业污染点源和集中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2.积极推广印染废水中水回用技术。对市重点环境监管企业全面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建设,采取措施实现已建工程的正常运行,提高印染企业中水回用率。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延伸污水收集管网,区域内集镇污水得到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危险固废100%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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