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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9〕286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厦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厦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指导精神,切实做好金融安全稳定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进一步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重点从注重“事后处置”转变到“宣传教育和事后处置并重,更加注重宣传教育”上来,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案件势头,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处置非法集资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活动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工作原则

  坚持“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方式,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安排及分工

  (一)建立案件新闻发布制度。对于厦门辖区发生的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布公告,揭示事件真相,把握宣传的主动权,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做好群众安抚工作。

  牵头单位:厦门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市处非办,下同);协办单位: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

  (二)在新闻媒体上开展以案说法。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为主线,加强正面宣传力度,集中在厦门电视台制作播出1-2期专题节目,在《厦门日报》等主要报刊登载2-3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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