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学种田水平高。良种覆盖率、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轻型栽培等先进适用技术基本普及,机械收获率100%,水稻机插面积达50%左右,单产水平高于本县平均5%以上。
3.示范辐射作用大。牵头领办粮食专业合作社或服务组织,开展对周边农户土地流转、季节性承包种植早稻比例70%以上或实行代耕、代育、代种、代管、代收及统一供种、统一防治、统一施肥等示范作用大,农户影响好。
(六)十佳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
参加竞赛对象为:工商登记2年以上,社员100个以上,产权关系清晰,股权结构规范,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有一定规模和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条件是:
1.经营规模化。当年统一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其中:粮食专业合作社200万元以上,农机、植保等服务类合作社500万元以上)。社员收入稳定并高于当地同类农民收入10 %以上。
2.生产标准化。按照生产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和加工,标准化生产的农产品产量(或面积)占总产量(或面积)的80%以上;农业投入品统一采购供应比例在80%以上。
3.产品安全化。合作社生产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森林食品或有机食品等认证。
4.营销品牌化。合作社有注册商标,获得市级以上名牌(著名商标)称号,统一品牌销售的农产品占全部农产品的60%以上。
(七)十佳农产品质量安全单位
1.参加竞赛对象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2.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产地准出管理、记录档案规范齐全、基地标准化实施水平高。
3.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生产的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且当年抽检合格率为100%。
4.农产品生产企业已通过GAP、HACCP或ISO9000系列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检测设备使用正常。
(八)十佳农民培训转移单位
1.参加竞赛对象为农民培训转移工作成效显著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企业和培训学校。
2.组织机构健全,工作目标明确,年度计划落实,管理规范,经费投入和责任制考核到位,建立健全培训转移档案和数据库。
3.工作绩效显著,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培训发证率80%以上,转移就业1年以上的达到70%以上。
(九)十佳村企结对共建新农村工商企业
1.企业有明确的结对共建目标和捐(投)资项目,当年度项目基本完成,群众评价较高。
2.企业与村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其它形式的互动制度,并能协调落实结对共建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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