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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廉租住房建设情况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廉租住房建设情况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冀建保函〔2009〕348号)


各设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根据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会议要求,为督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工作计划的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定于下周对我省廉租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认真汇总督查的有关情况

  (一)计划落实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下达各地2009年筹集廉租住房计划(含可通过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解决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家庭的住房套数完成情况。

  (二)新建廉租住房项目进展情况。廉租住房的开工项目个数、套数、面积、完成投资情况及竣工情况,预计全年进展情况(附表1、2、3)。

  (三)资金落实情况。

  1、各市(含县、县级市)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分解落实到项目的情况。

  2、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分解下达及支出情况。

  3、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附表4、5)。

  (四)工程质量和管理情况。主要是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落实情况;立项、土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建设程序;廉租住房配建情况;已建成入住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物业管理等情况。

  (五)相关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省级和市、县政府廉租住房建设的土地、税费、信贷等支持政策落实情况;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土地来源、用地手续是否合法情况。

  (六)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今年以来,中央检查组、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审计署等部门,先后组织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目前整改落实情况。

  (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情况。主要是地方政府落实目标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和工作机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廉租住房配售及准入退出管理情况。

  二、督查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督查组听取全省总体情况汇报;查阅计划分解下达情况,资金分解下达及支出情况,项目审批管理情况等有关文件资料;并现场检查省会城市2个项目及部分设区市及县、县级市1个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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