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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镇乡简易治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镇乡简易治污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9]30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确保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促进重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议决定,到2012年,全市建成500个镇乡简易污水处理厂,150个镇乡垃圾处理设施。为贯彻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镇乡简易治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镇乡简易治污工作的责任感
  镇乡简易治污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抓好此项工作,既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应对当前形势,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又是提升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创建宜居重庆,保护三峡水库水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镇乡简易治污工作全面启动之年,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不等不靠,抓紧编制4年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组织项目论证,筛选治污工艺,做好项目选址工作,落实建设用地,积极筹集资金,加快启动建设,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建设目标任务,力争使镇乡生产生活环境尽快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增添措施,加快推进镇乡简易治污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要根据“因地制宜、经济有效、分期建设”的原则,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优先启动示范镇、中心镇治污项目,优先启动规模较大、对流域及饮用水水源影响较大的治污项目,优先启动前期工作充分的治污项目。
  (一)科学论证技术工艺。我市行政区域内镇乡量大面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镇乡简易治污项目不能沿用和照搬城市治污项目的工艺及设计参数,要结合各镇乡地形地貌、地质特点、用地条件等因素,参照《重庆市镇乡简易治污工程实用工艺技术指南》,聘请专家对治污项目技术工艺进行科学论证,达到节地、节能、省钱、有效的目的。
  (二)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和建设规模。各区县(自治县)要根据城镇发展规划以及本地区项目覆盖的常住人口数和日产污染量,适度超前合理确定建设规模。项目选址要统筹考虑拟建管网、运输距离、服务半径、进场道路以及常年风向、远离人口密集区及饮用水水源、拆迁量等因素,尽量使用荒地、滩涂地、坡耕地作为建设用地。项目开展前期论证时,要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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