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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意见
(渝府发[2009]9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为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推进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国家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实施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打造西部地区信息产业的重要增长极,现就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工业由大到强的战略目标,着眼政府、行业、企业三方协同,以优化资源配置、培育新兴产业为主线,加快工业主导行业信息化、工业服务业信息化,优化政府工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产业发展平台和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探索形成以“集约、互动、耦合、创新”为主要特征的“后发地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1.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发挥政府规划发展、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完善政策规章制度的引导作用,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2.自主创新,协同互动。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中,建立政府、行业和企业协同机制,推动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促进政府与企业之间、行业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
  3.重点突出,试点先行。结合工业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资源优势,分区域、分行业实施一批有基础、有特色、有效益、有亮点的试点示范项目,以点带面、逐步展开。
  4.明确目标,加强评估。建立健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目标指标体系,严格开展过程评估和阶段验收,做到“试点评价有标尺、改进推广有方向”。
  二、主要目标
  我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作分“两步走”:
  (一)第一阶段(2009— 2012年)。进入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初级阶段,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体系初步建立,工业主导产业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较大提升,信息化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明显提高,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综合指数由2007年的50%提高到80%。具体指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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