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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完成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书,与附件装订成册。

  2. 企业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市科技局,各市科技局协助检查企业申报材料是否完整(见附件2);

  3.各市科技局在截止日前分批将检查完整的企业申请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3)交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

  五、报送要求

  申报企业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网上材料报送: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目前,申报网络采用应急系统,网上申报工作分为下载填报工具、获取注册文件、单机填写、提交数据、打印申请书等步骤。

  纸质材料报送:各市科技局分批将企业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三份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六、其他

  1. 请各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组织并指导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务必按照申报时间要求,于截止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2.各级科技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当地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的工作指导,并要对申报企业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认定机构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认定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3. 各地要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并提醒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

  4.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可先咨询所在地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仍有疑问或特殊情况的,可直接咨询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科技厅高新处  谢兴华 020-83163873
  省财政厅工贸处  王远林 020-83170273
  省国税局所得税处 杨 柱 020-38352121
  省地税局税政二处 孙 婷 020-85299161

  附件:1. 人员说明参考格式
  2. 申报材料完整性审核内容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1: 人员说明参考格式

  人 员 情 况 说 明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统计方法,我公司2008年职工总数为   人,学历结构组成为研究生   人(其中博士   人),本科   人,大专  人,大专以下  人。
  公司的科技人员有  人,大专以上的科技人员有   人,占职工总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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