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黑价经字〔2009〕89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费标准的函》(黑交函[2009]26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的有关要求,按照自愿参加,有偿服务的原则,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培训收费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培训收费标准为190元/人次。
二、培训教材必须按照出版社实际发行价格收取,不得加价。自行编印的辅导性材料,按实际成本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