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
(皖政[2009]1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取得长足发展。据统计,全省现有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企业784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9.7亿元,但产业规模仍然偏小,产业化程度较低,竞争力还不够强。为切实加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从生产、流通、建设、消费各个环节加以引导,从研发、示范、产业化全过程给予扶持,吸引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向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集聚,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人才为支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产业化、规模化、集聚化,推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发展。以解放思想促进发展观念转变,进一步创新思维,乘势而上,为加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对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强化政策引导,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科技先导,人才支撑。推进产学研结合,实施人才开发与培养工程,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坚持集聚发展,产业带动。加快培育优势产品,培植龙头企业,打造产业基地,促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三)目标任务。
1.新能源产业。到2015年,新能源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新能源利用量达到全省能源消费总量6%以上;培育一批大企业集团,其中1家企业销售收入超100亿元,10家以上企业销售收入超10亿元;建设6个省级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
2.节能环保产业。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200亿元。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其中20家以上企业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1-2家企业销售收入超50亿元;建设5个省级节能环保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