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2009〕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湛江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八日
湛江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
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加快全市生猪屠宰集约化、规模化、科学化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粤办函〔2009〕49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放开经营、方便群众的要求,统筹规划全市生猪屠宰行业布局,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竞争适度、方便高效、环保卫生、安全放心的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和肉品流通体制。
二、规划目标
在保障合格猪肉供应的前提下,调整市区、县(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布局,整合镇(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源,减少数量,改变目前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多、散、小”现象,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从195家减至98家;鼓励屠宰企业做强做大,实现生猪屠宰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机械化、无害化,从根本上提高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营管理水平;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肉品流通定向跟踪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肉品可追溯,促进肉品诚信流通、安全消费,保障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
三、规划原则
(一)合理化原则。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要求,以保障城乡猪肉市场供应和肉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整合现有屠宰资源,充分考虑市区、县(市)地域面积,常住人口,屠宰厂(场)屠宰能力,屠宰厂(场)之间距离等因素,并将农垦系统(含市华侨管理区)等纳入规划范围,合理设置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防止重复建设。鼓励各县(市、区)提高肉品配送能力,提高肉品配送率,方便群众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