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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授予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湛江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的通报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授予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湛江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的通报
(湛安〔2009〕23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湛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粤安办〔2009〕53号)要求,全市广大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着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带动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进一步掀起基层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高潮,经各县(市、区)推荐和企业自荐,市安委会办公室复评,决定授予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湛江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1、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2、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公司
  3、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中海石油湛江燃料油有限公司
  5、湛江东洋水产有限公司
  6、中国水产湛江海洋渔业公司
  7、湛江新中美化工有限公司
  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9、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10、广东省国营南华农场
  11、广东省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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