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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绥芬河站进口重油加温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绥芬河站进口重油加温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黑价经字〔2009〕173号)


哈尔滨铁路辅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绥芬河站进口重油加热服务费的请示》(哈铁辅业企[2009]48号)收悉。通过绥芬河口岸铁路从俄罗斯进口重油,有利于优化进口商品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经过对哈尔滨铁路辅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装卸有限公司绥芬河分公司投资建设的重油加温换装线进行实地调研和测算,并参照省外收费标准,经研究,同意绥芬河分公司收取重油加温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吨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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