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定黑龙江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依兰鸡冠砬子山等三个风电场风电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九年八月七日 黑价格字〔2009〕217号)
黑龙江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黑龙江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依兰鸡冠砬子山风电场、东宁大架子山和西大岗山风电场、穆棱十文字风力发电场扩建项目分别坐落在佳木斯市和牡丹江市,工程于2006年11月、2007年3月和2007年6月经省发改委核准,均安装1500KW风力发电机组33台,总装机为148.5MW,并分别完成了110KV送出线路37.5公里、66 KV送出线路53公里和66 KV送出线路51.36公里,以及升压站扩建等工程,项目于2009年上半年陆续并网发电。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依兰鸡冠砬子山风电场、东宁大架子山和西大岗山风电场、穆棱十文字风力发电场上网电价为0.61元/千瓦时。鉴于该公司为风能发电项目上网而对输变电进行了部分投资,并且发生一定的运行维护费用,其接网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7]44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